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临汾“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全会会议“要关注养老,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安排部署,加快临汾养老服务发展,立足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临汾优选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资源、独特的地理优势、国家卫健委对口帮扶和市区15分钟就医圈等优势,充分考虑各县(市、区)人口规模、社会发展、市场需求等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兜底型、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格局,争创省级养老服务模范市、模范县(市、区),制定临汾市养老服务模范县(市、区)创建标准,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全面解决城乡养老问题。
为落实以上要求,实现目标任务,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保障基本。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注重资源统筹,科学发展。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农林文旅康等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农业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产业融合。
——优化市场环境,多元发展。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引进先进养老机构,促进养老企业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
——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立足“9073”养老服务格局,引导各县(市、区)结合资源禀赋、产业优势,聚焦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方式,试点开展不同养老服务模式,树立全市标杆,形成可复制经验,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市级任务
1.制定临汾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体系,包含1个“十四五”总体规划和6个分项规划(社区居家、区域养老、医养结合、幸福小院、康养小镇、康养旅居),明确养老服务发展方向、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引领全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2.建设临汾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汇集全市老年人基本信息,链接医疗、养老机构、乡村旅游、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资源,开发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终端,为全市养老管理、机构发展、人才培养和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务。
3.打造人才培训高地。组建临汾市养老专家库,成立临汾市养老服务协会,建立临汾市养老服务发展项目库,全力培养优质养老服务人才。
4.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制定养老服务模范市创建方案,争创省级模范市、模范县(市、区)。制定临汾市养老服务模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能力水平。
5.打造养老服务机构样板。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培育本土专业化养老机构,引进先进机构,鼓励对各县(市、区)养老服务实施连锁化、集团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效果。
(二)县级任务
1.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失能、半失能集中照护服务机构。
2.至少建成并运营1所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洗浴场所,为农村老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
3.制定养老服务模范县(市、区)创建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创建。
(三)乡(镇)、村(社区)级任务
1.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盘活乡村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带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和养老机构发展,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2.解决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动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对老年人开展走访,了解情况、宣传政策。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开展上门服务,引导老年人改变传统观念,融入现代化养老,实现应养尽养。
三、模式选择
(一)社区居家模式。一是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社区服务设施为阵地,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以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提供常态化体检、慢性病防控、健康医疗服务等项目,打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聚焦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形式,对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二)区域养老模式。在乡镇(街道)层面打造一批集日托、全托、上门服务、医养结合、养老顾问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型”综合养老服务设施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借鉴“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增加学分”“时间银行”等模式,鼓励低龄老人为年迈老人开展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解决就地养老需求。
(三)医养结合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互助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做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鼓励三甲医院试点开展术后康复、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医疗机构内嵌入养老服务。
(四)幸福(共享)小院模式。依托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日间照料中心等,打造幸福小院,邻里互助,解决农村健康老人生活照护;升级共享小院,吸引城市老人到农村养老,打造城乡结合发展的模式。
(五)康养小镇模式。以“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打造为契机,充分利用临汾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健康食品等优势,研发、生产绿色保健产品、健康有机农畜产品、特色功能性食品,开发、建设连锁化、多元化康养小镇,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六)康养旅居模式。依托沿黄、沿汾、沿太岳三大板块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人文和气候资源,建设规模适度的旅居休闲式养老机构,打造宜游宜居宜养的颐养新村、健康小镇、生态康旅目的地等,构建旅居养老、农家养老等新兴业态。邀请专业团队入驻,将临汾康养旅居纳入连锁化运营,让临汾老年人走出去,外地老年人走进来。
四、临汾特色
(一)养老人才培训高地。依托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临汾市中心医院、正元养老院专业优势,合理设置护理、康复、预防保健等课程,率先在全省打造平台最大、专业最全的养老全过程人才培训基地,为晋南乃至全省、全国输送养老人才。
(二)产业事业融合发展。围绕养老服务需求,依托临汾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快速增长的装备制造业、丰富优质的文旅资源,推动老年营养食品开发、适老产品制造、康养产业等全方位发展,打造转型发展的新引擎。
(三)行业部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民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实现政策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文旅康养研融合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临汾市养老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统筹领导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对养老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科学布局、有序实施。
(二)多方筹措资金。要落实政府补贴资金,依据中共临汾市委办公室、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2021〕一1),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床位、政府购买服务等进行补贴支持,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为标准的补贴考核制度。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鼓励“公建民营”,实现多元化运营。
(三)加强部门协同。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同市场监管、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卫健、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旅、行政审批、消防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现有养老机构相关手续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对接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等单位对现有养老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依法依规出具相关手续,实现养老机构备案全覆盖。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场所问题,要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政策,满足人均0.1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需求;对已建成的居住区,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住建、民政、街道配合,清理、腾退2014年以来被占用的公益用房,用于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配建标准的,通过新建、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盘活乡镇敬老院、卫生院、农村闲置学校、日间照料中心等,通过改扩建,配置基本设施,满足周边老年人养老设施需求。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等财税优惠政策。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养老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