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山西润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冶炼废渣及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山西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2105068 通讯地址: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路北沿300米) 邮编:041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山西润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冶炼废渣及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4〕453号
关于山西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4〕4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