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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受理的国道 241 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大吉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大吉-平37井区致密气2亿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公示
时间:2024-11-19 关闭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现将国道 241 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大吉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大吉-平37井区致密气2亿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7-2105068

        通讯地址: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路北沿300米)

        邮编:041000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公参说明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受理日期

1

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pdf

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pdf

工程起点位于翼城县唐兴镇中石桥村南侧,终点位于南梁镇西梁壁村南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山西森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18

2

大吉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大吉-平37井区致密气2亿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pdf

大吉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大吉-平37井区致密气2亿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pdf

临汾市永和县境内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

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18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