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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县西交口乡10万kW光伏发电 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时间:2024-05-14 关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乡宁县西交口乡10万k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2105068      

通讯地址: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路北沿300米)            

邮编:041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乡宁县西交口乡10万k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4〕145号

2

关于山西省二氧化碳地质封存调查评价及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4〕146号

3

关于乡宁县西交口乡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4〕147号

4

关于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2#煤层与延深10#煤层配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4〕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