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临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电力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2105067 通讯地址: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路北沿300米) 邮编:041000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临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电力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临行审函〔2022〕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