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发改经贸发〔2022〕8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 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 67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山西省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市 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发展和改章委员会
2022年3月
山西省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 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深化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聚焦难 点堵点痛点问题,出实招、见实效,增强企业获得感,激发市 场主体活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展目标
1.物流综合实力稳步增强。到2025年,全省物流总额达到5万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物流业总收入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4%左右,物流业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进一步确立。
2.物流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基本构建“通道+枢纽+网络” 现代物流运行体系,货物周转量突破8000亿吨公里,航空货运吞吐能力突破10万吨,培育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基地。
3.物流组织效率不断提升。全社会物流成本明显降低,物 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低3至4个百分点。物流运行效率大幅 提升,公铁联运量达到5.6亿吨,铁水联运量达到3.5亿吨,快递业务量达到9.5亿件。
4.物流服务品质得到增强。城乡物流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 冷链物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物流国际化运营组织水平和通关 便利化程度不断增强。
(一)优化物流布局
1.强化国家级物流枢纽建设。以推动山西深度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着力点,加大力度强化太原、晋中、大同、临汾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以中鼎物流园、农谷智慧冷链物流园、大同国际陆港等物流园区为载体,强化资源聚集整合,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以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体系为基础,优化布局物流基地、配送中心、末端网点,强化物流枢纽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我省物流运行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培育省级示范物流园区。重点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 技术水平先进、集散能力突出、公共服务完善的省级示范物流 园区和制造业、农产品、快递、医药、大宗商品等五类专业物 流基地,发挥龙头引领作用。推动物流枢纽、示范园区、专业 基地深化“六新”发展、多业融合、“机器换人”,形成物流 产业发展的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在全省80个县、11个县级市,同步开展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22年底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实现“一特色三标准”目标,即每个县(市)培育形成一种符合实际的农村寄递物流模式,择优遴选出牵头运营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合作实行共同配送;每个乡(镇)新建或改造提升一个标准化快递综合服务站、强化中转功能;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标准化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保证行政村每天一频次以上标准化寄递物流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
4.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推进“公转铁”,将铁路运输比例由60%提升至80%。持续深化中鼎、方略和经纬通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带动培育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切实提高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货物快递换装便捷性,提升中欧班列常态化开行质量,打造山西中欧班列品牌。(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中铁太原局公司)
(二)强化物流通道建设
5.强化铁路、公路通道建设。以智能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全面提升我省铁路和公路网建设水平,围绕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收费站及沿线可利用的土地、设施等资源,在全省合理配置区域分拨、城乡配送、供应链服务等物流服务功能, 与相关社会物流节点之间实现有机联动,打造覆盖全省的智慧 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强化提升大秦线、瓦日线等现有铁路网络 运能,对接中欧班列出境口岸和天津、秦皇岛、日照等港口, 提升我省大宗货物运输效能。(责任单位:省交通厅、中铁太 原局公司)
6.提升航空物流通道建设。以太原、大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太原、大同航空口岸髙水平建设,对标航空物流发展先进省(市)经验,全力发展临空经济,大力培育航空物流运营主体,多措并举部门协同,加快完善山西航空口岸体系,构建区域航空快速运输通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厅)
(三)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
7.开展物流与制造业融合试点。评定一批两业融合标杆企 业,总结推广适合山西产业特点的两业融合示范做法和案例。 探索发展以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资源高度共享的现代供 应链模式,推动主要制造业领域物流效率明显提升。(责任单 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8.推动物流与农业融合创新。重点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以生鲜肉类和果蔬为重点,加强产地预冷、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冷链运输、销区冷储等冷链设施建设,推广冷藏集装箱、保温箱、冷藏车等标准化装备。建设一批高标准粮食仓储设施,保障粮食储备充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9.促进物流与商贸业融合发展。围绕太原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发展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电商平台,鼓励龙头物流企业建设前置仓等,构建适应电商发展的物流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太原市快消品、家居、医药供应链经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0.发展平台经济。支持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打造国家级煤焦钢、化工、建材等大宗商品供应链平台,发展期货、指数经济等新交易模式。依托华远陆港、快成物流、全球蛙、跨境通等本土企业,积极发展网络货运、数字零售、跨境电商等千亿级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厅)
11.发展枢纽经济。支持华远陆港集团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一核三港五园”重大物流载体,发展陆港型枢纽经济,带动周边地区产业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华远国际陆港集团)
12.培育产业供应链平台。推动平台经济与产业深入融合, 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产业供应链平台,通过省 级技术改造资金、省级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省商务厅)
(四)持续培育骨干企业
13.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实力。强化对华远国际陆港集团、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山西省邮政分公司太原物流园区等物流企业的支持服务力度。推动A级尤其是4A、5A级物流企业量级增长。鼓励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加强联合,提升我省物流业企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
14.对接对标国内一流企业。引导鼓励省内企业加强与国内一流物流企业加强对接,支持其在山西整体布局分拨、配送、 采购等区域性中心,促进企业间业务互补和资源共享,带动提升我省企业整体性提升运营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省邮政管理局)
15.开展仓储智能化试点示范。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推广应用自动分拣、智能搬运和装卸、智能投递等智能物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降低仓储管理成本。评选一批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交通厅)
(五) 加快物流信息化转型
17.加快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发展。以推动山西省首批智慧物流信息示范平台发展为引领,以鼓励和引导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有效衔接、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为重点,大力提升企业物流作业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为物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数字赋能。(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18.加快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部门联通,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加快铁路、公路、航空、邮政及市场监管、海关等物流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提升信息数据服务水平。探索推动全省物流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物流资源的整合和物流信息的共享,着力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六) 强化物流标准化建设
19.加快物流标准化建设。以物流技术装备、流程、服务和安全等标准制修订为重点,调动企业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积极性,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发挥山西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强化提升物流地方标准供给质量,加大标准宣贯力度,为畅通产业链条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20.推广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应用。推广1200mmx 1000mm 标准托盘和600mm x 400mm包装基础模数从物流领域向制造业 领域延伸,鼓励制造企业采用标准化物流装载单元,促进托盘、 包装箱等的标准化和衔接配套,推动标准装载单元的循环共用, 提高物流作业效率。(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
21.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跟进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行效率。精简归并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优化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务。实施“三个一工作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办、掌上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体验度。推动建立货运 车辆跨省异地年审和检测。(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发展改 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22.改革快递企业设立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完善末端网点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认真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应急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23.规范行使道路行政权力。按照道路交通行政权力清单, 规范行使公路货运执法权,按照路警联合执法程序执法,明确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省交通厅、 省公安厅)
24.规范治超处罚工作。出台治超相关处罚事项清单,积极落实货运源头监管工作措施,每季度对“一超四罚”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抽查,规范公路治超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公安厅)
25.完善公路货运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充分发挥山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12328)和公安机关服务监督电话(12389)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投诉举报查处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
26.规范便利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严格落实取消营运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实施驾驶员省内异地考核规范。建立道路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信息全国共享联动机制,推动证件转籍、信用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实现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事项“全省通办”。(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 公安厅)
27.为限行路段车辆提供便利。对需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提供便利,在为民、为企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中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便捷通行证办理,确保在群众、企业办理通行证时降低办理成本,减少办理频次、趟次,达到降本增效为企业减负的根本目的。(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28.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省公路网结构和运行特点等因素,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推广应用,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厅)
29.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规范道路货运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认真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厅)
30.积极落实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措施。优化纳税服务, 确保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对符合规定的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31.规范物流收费畅通物流通道。针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治理行动,解决铁路专用线间“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的问题,重点提髙专用线通过能力和共用范围,加强对铁路专用线相关单位收费行为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中铁太原局公司)
32.推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持续推动落实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精简监管证件等通关便利化措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建成标准化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70%以上的申报业务量通过“单一窗口”完成。发挥“单一窗口”大交换平台作用,实现空港、铁路、海港、公路等场站作业信息电子化流转及数据交换共享,建立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公开制度。构建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口岸信息互联互通的大通关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太原海关)
33.推动提升国际邮件互换局进出境邮件智能化监管水平。 深入推进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改革,全面推广应用进出境邮递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大智能审图力度,全力支持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不断提升进出境邮件智能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太原海关)
二、保障措施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好全省现代物流发展协调 推进工作联系会议作用,密切发改、工信、交通、商务、邮政 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紧盯交通管理、口岸验收、海关、 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大统筹协调,优化物流业发展政
策环境。
(二)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物流七大提升工程,推动 物流枢纽、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智慧平台、冷链物流、电 商物流、旗舰企业培育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现有资金渠道, 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三)创新物流运行统计。完善提升全省社会物流统计工作水平,推动省市联动。加强物流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强化物流统计培训,提高物流统计服务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物流业龙头骨干企业在提升服务模式、转变治理模式、升级技术装备、创新运营方式等方面引领作用,引导我省的国家级物流枢纽和优秀物流园区发挥聚集示范效应,加强品牌建设,发挥行业转型主力军作用, 带动提升省内物流企业整体竞争力。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