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经贸发〔2022〕101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和落实中共临汾市委、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发【2022】9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临汾市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临汾市降低物流成本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深化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聚焦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出实招、见实效,增强企业获得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物流综合实力稳步增强。2025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 15%左右,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2025年,全市物流业总收入达到800亿元的体量,成为临汾的支柱性产业。
(二)物流组织能力提升。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比重提高;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线路,密切与国外矿粉产地、贸易中心等合作,构建物流服务网络。
(三)物流服务质量提高。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资源高度共享等现代供应链模式运作更加成熟;物流网络与制造业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四)物流设施网络逐步完善。推进“三网融合,五多协同”,以物流设施网络为基础条件,以数字信息网络为技术支撑,以服务组织网络为运行保障,构建多对象、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多类型的物流网络“五多”协同体系,推进物流节点互联互通。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物流布局
1.加快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推进临汾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工作,强化资源聚集整合,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优化布局物流基地、配送中心、末端网点,强化物流枢纽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我市物流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积极培育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推动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集散能力突出、公共服务完善的物流园区申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在全市14个县、2个县级市,同步开展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22年底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实现“一特色三标准”目标,即每个县(市)培育形成一种符合实际的农村寄递物流模式;每个乡(镇)新建或改造提升一个标准化快递综合服务站、强化中转功能;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标准化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保证行政村每天一频次以上标准化寄递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
4.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推进“公转铁”,将铁路运输比例由60%提升至80%。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为载体,大力培育服 务优质、管理规范、示范引领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企业,不断提升多式联运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物流通道建设
5.强化铁路、公路通道建设。以智能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在全市合理配置城乡配送、供应链服务等物流服务功能,与相关社会物流节点之间实现有机联动,打造覆盖全市的智慧物流服务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
6.组织申报省物流与制造业融合试点。依托山西晋南、华翔股份等企业,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省两业融合标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主要制造业领域物流效率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7.推动物流与农业融合创新。重点发展市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以生鲜肉类和果蔬为重点,加强产地预冷、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冷链运输、销区冷储等冷链设施建设,推广冷藏集装箱、保温箱、冷藏车等标准化装备。建设高标准粮食仓储设施,保障粮食储备充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8.促进物流与商贸业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与商贸业融合发展,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鼓励龙头物流企业建设前置仓等,构建适应电商发展的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发展平台经济。落实好《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支持临汾市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打造一批优质网络货运企业,建立临汾网络货运产业集群,提升网络货运的现代化与集约程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支持发展产业供应链平台。对于采用 5G 技术进行融合应用的产业供应链平台,通过市级技术改造资金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持续培育骨干企业
11.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实力。强化对山西陆港综保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山西恒富集团洪洞龙马焦煤集运站有限公司、山西兴荣供应链有限公司、山西汽运集团临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临汾晋临运货运有限公司等物流企业的支持服务力度。推动我市 A 级物流企业尤其是 4A 级以上企业量级增长。鼓励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加强联合,提升我市物流业企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12.推进仓储智能化工作。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推广应用自动分拣、智能搬运和装卸、智能投递等智能物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降低仓储管理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五)加快物流信息化转型
13.推动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发展。鼓励和引导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有效衔接、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大力提升企业物流作业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为物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数字赋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
(六)强化物流标准化建设
14.加快物流标准化建设。落实《山西省物流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物流主管部门物流标准化工作,对相关部门提出的符合制定相关地方标准要求的项目,及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立项评估。推动成立临汾市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加大标准宣贯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15.推广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应用。根据《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对物流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化物流设备推广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
(七)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
16.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跟进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行效率。精简归并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优化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务。实施“三个一工作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办、掌上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体验度。推动建立货运车辆跨省异地年审和检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7.改革快递企业设立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落实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及末端网点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认真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应急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18.规范行使道路行政权力。按照道路交通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使公路货运执法权,按照路警联合执法程序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9.规范治超处罚工作。按照治超相关规定,加强运输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格落实货运源头监管措施及“一超四罚”制度,规范治超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20.完善公路货运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充分发挥山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12328)和公安机关服务监督电话(12389)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投诉举报查处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21.规范便利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严格落实取消营运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实施驾驶员省内异地考核规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22.为限行路段车辆提供便利。对申办手续不完善的,一次性全部告知补充完善。对符合要求的,临时进入市区通行的货车,当场予以办结;对长期进入市区通行的货车,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加大“交管 12123”APP“城市配送货运车通行码申领”功能宣传推广力度,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发放电子通行码,确保在群众、企业办理通行证时降低办理成本,减少办理频次、趟次,达到降本增效为企业减负的根本目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3.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规范道路货运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认真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积极落实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措施。优化纳税服务,确保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对符合规定的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5.规范物流收费,畅通物流通道。针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开展规范治理行动,解决铁路专用线“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的问题,重点提高专用线装卸能力和共用范围,加强对铁路专用线相关单位收费行为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
26.推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持续推动落实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精简监管证件、简化报关单证随附单据等通关便利化措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实现70%以上申报业务量通过“单一窗口”完成;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探索部门间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临汾海关)
三、保障措施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改、工信、交通、商务、邮政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紧盯交通管理、口岸验收、海关、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大统筹协调,优化物流业发展政策环境。
(二)强化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物流枢纽、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智慧平台、冷链物流、电商物流、旗舰企业培育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基本建设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三)创新物流运行统计。完善提升全市社会物流统计工作水平。加强物流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强化物流统计培训,提高物流统计服务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物流业龙头骨干企业在提升服务模式、转变治理模式、升级技术装备、创新运营方式等方面引领作用,引导我市优秀物流园区发挥聚集示范效应,加强品牌建设,发挥行业转型主力军作用,带动提升物流企业整体竞争力。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