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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2022年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0 关闭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具有重要意义,是补齐乡村振兴短板的关键环节。我市农村寄递物流存在末端网点少、配送时间长、对农村电商支撑能力弱、物流成本高等短板。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安排部署,在全市各县(市)同步开展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22年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理念创新、模式创新、体系创新、管理创新,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堵点难点,健全县乡村寄递物流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发展农村末端共同配送,降低农村寄递物流成本,构建常态化协同发展机制,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助力农民创收增收,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惠及民生。进一步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农民消费升级需求。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主动打通政策堵点,引导邮政、快递等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主体明确,合力推进。各县(市)是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发展改革、财政、邮政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鼓励引导形成符合实际的农村寄递物流模式、统筹建设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完善体系,提高效率。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优势,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助力农民群众搭乘互联网快车走上致富路。

二、主要目标

在全市14个县、2个县级市(涉及123个乡镇、1849个行政村),同步开展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22年底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2023-2024年持续推动、巩固发展,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2022年底实现目标:总结推广“邮快结合”“交快结合”“快快合作”等创新模式,引导邮政、快递等市场主体加强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统仓共配,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行政村快递便民服务点,推动农村快件定时定点派收转运,实现“一特色三标准”目标。其中,“一特色”指每个县(市)培育形成一种符合实际的农村寄递物流模式,择优遴选出牵头运营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合作实行共同配送;“三标准”指每个乡(镇)新建或改造提升一个标准化快递综合服务站、强化中转功能,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标准化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保证行政村每天一频次以上标准化寄递物流服务。

三、职责分工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成立本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牵头制定本县(市)保障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的配套政策;做好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运营管理的政策宣贯;定期开展进村快件数据信息的初审报送等工作;谋划推进本地农村寄递物流重大项目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等工作。

(三)农村寄递物流运营企业:牵头运营,通过市场化原则和县域其他快递企业进行合作,协商建立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推进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实现农村地区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按照《山西省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建设标准(试行)》,新建或提升改造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配备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保障网点稳定运行。

四、重点任务和推进步骤

(一)建设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5月-9月)

市邮政管理局指导推动运营企业按照《山西省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建设标准(试行)》,新建或提升改造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配备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保障网点稳定运行。力争6月底,至少60%的县(市)形成县级以下共同配送模式;各县至少60%的乡镇、行政村完成标准化站点的建设。9月底实现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本全覆盖,同时确保稳定运营。

(二)打造县域统仓共配示范县(6月)

6月底前,把大宁县打造县域统仓共配示范县。大宁县要充分依托本地市场发展基础率先打造县域统仓共配示范县,实现县城有公共仓配中心、乡村有站点,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其他县(市)也要积极推动建设具有公益性质的县级智慧快递仓配中心。

(三)督导规范和考核验收

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将在7月、10月联合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规范,对不符合“一特色三标准”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做好迎接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的不定期检查督导和11-12月的集中考核验收。

五、财政资金补助

2022-2024年省级财政资金对农村地区下行快件进行差异化适当补助,补助范围是除县(市)政府驻地镇和乡镇政府驻地村以外的行政村的下行快件。每季度结束后次月3日前,运营企业对上季度本县(市)补助范围内的行政村下行快件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并上报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时做好下行快件数据信息的长期保存工作,以备稽查。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运营企业上报的进村快件数据信息进行初审汇总,于4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对数据信息审核无误后,上报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核查后,报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推进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强农村寄递物流建设,探索形成长效机制;要主动谋划项目,尽快补齐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要出台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监督管理。县(市)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项目建设、检查督导、评估验收、资金管理等配套制度,实施“定网络图、定专班、定责任、定措施、定考核”的“五定”精准管理。要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市)农村寄递物流运营企业定期向本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各发改局审核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将强化对运营企业的执法监管,对于企业末端服务违规收费、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要积极配合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的对乡镇和行政村服务站点设置的便捷性、时效性、快件投递、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快件损毁(丢失)赔偿等方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拓宽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强化结果应用,实行评改结合,提升全市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工作质量。

(四)构建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寄递物流运营企业搭建“电商+直播+云仓”平台,提供仓配一体化、即时递送等新服务,立足县域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寄递服务和物流供应链服务。

(五)注重宣传推广。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