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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3-03-09 关闭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指导各县(市、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九)承担市长热线管理运行工作。负责整合完善统一的市级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各县(市、区)热线网络体系建设。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在市政务大厅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十三)与市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市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